问题 | 花了转让费房东不续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租方给予承租人移转费用后,原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方决定不再续约。
此时,双方可互相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合意解决方案。 若在租赁期内,租客继续无偿地使用租赁物业且出租方未对此种行为表示任何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原签署的租赁合同将仍然持续生效,但是需要被认定为不稳定的或不受限制的租赁关系。 然而,一旦出租方对这种状况提出异议,则意味着租赁关系终止,随之而来的是合同失效。 在此情况下,租客应有义务依照原先约定的使用方式以及目标物业的固有特性,以其使用后的物理状态对该物业进行有序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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