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未满租期需要交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租赁住房尚未达到租赁期限而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房东有权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通常来说,违约金的设定会参照双方对一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大小进行预测和评估。 一旦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守约方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在此过程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守约方有权将此问题诉诸法律渠道,申请提高违约金的数额;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严重超越”实际损失金额,违约方亦可提出司法申诉,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