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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新房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买新房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房屋交易税费种类有:
1、房地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2、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3、个人所得税: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5、营业税附加: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6、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7、纳税保证金: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8、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9、房屋权属登记费: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10、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11、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12、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买完房子后还要交纳的费用有:
1、物业管理费:按规定,业主收房之后就必须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可以按月、季交费,物业公司无权强行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物业管理费作为收房入住的条件;
2、水、电周转金: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实行一户一表的,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水、电周转金;
3、煤气开通费:从实际情况来讲,收不收煤气开通费取决于开发商与住户之间是否有协议,比如在售房时,开发商并未承诺煤气管道入户,而是写明由业主承担,则在交房时收取煤气开通费就有了前提;
4、有线电视、宽频网开户费:该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收费的范围,如果业主与开发商没有协议的话,业主没有义务在入住前缴纳该项费用,业主可以自己与相关机构(有线电视管理机构和电信机构)办理相关开户手续并缴纳费用;
5、产权代办费:如无合同依据或业主自愿,开发商均无权强制代办产权。有合同依据或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代办产权的可以收取合理的代办费;
6、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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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