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的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条件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四)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五)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六)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如果二房东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除了上述的还要注意下列事项,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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