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的手续是: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查看对方身份证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出租登记,交纳规定税费;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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