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所得税扣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购买房屋并希望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优惠政策时,需符合一定条件方可实现。
若夫妇二人能够达成共识,明确约定房产归属权为其中一方,并由该方独立承担还贷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核算的过程中,便可以将相应的房贷利息支出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协议形式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反映出来,否则无法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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