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没房子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果女性没有房产并且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那么她就具备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随意申请,因为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诸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户籍状况、收入水平以及住房面积等等。 举例来说,申请人的收入必须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标准,而住房面积也可能受到严格的限制。 此外,家庭财产状况也是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正式申请之前,所有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都应该先向当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申请,并按照需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接下来,申请者将经历一系列的审核和公示环节,以确保其符合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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