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退房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在购买期房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之一,就有权利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和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房屋,经过购房者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没有在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内完成交付; 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质量严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已经对购房者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 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到期之后,超过一年的时间仍然未能完成相关手续,且这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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