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不属诈骗罪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卖方一房多卖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研究。
倘若卖方出于非法占有购房者款项的主观恶意,通过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购房者误以为能够顺利购买房屋进而支付价款,那么此种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欺诈性质,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然而,若卖方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仅仅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而导致一房多卖的结果,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购房者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