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境外人士购买新商品房办理公证的费用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公证费用的承担原则,一般来说是由申请方负责,也即买卖双方可以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公证费用的付费主体。
对于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形式的组织结构,如欲申请办理公证业务,可以到其住所所在地、常常居住地区域、行为实施之地或者事实发生场地的公证机构进行提交申请。 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形之下,公证费用既可以由购买者或者出售者承担,也可以采取双方面共同支付的方式来分担。 具体如下: 1.公证认证费用一般理应由申请者承担,因为这实际上是他们自身所需进行的手续办理,该部分费用也自然应由他们自行支出。 2.相比较而言,公证费用的规模较为适中; 如果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请,其费用大约在数十元至上百元之间浮动。 至于认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则更为多样化,并且它还会依据单认证以及双认证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分,一般来说,单认证的费用通常在每件几百元左右,而双认证的费用则大致达到千元左右水平,且这些费用都需在办理过程中一次性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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