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合同可以写几个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可填写署名人数量的相关事宜,下文将为您做出详尽解答。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人数方面并无明确限制,但须依据共享比例相应记录。 关键在于对各人所持份额进行合理规划与分配。 然而,若署名人过多,难免会增加操作难度,且未来出售房屋亦会面临诸多不便,必须征得房产证上所有署名者及其配偶的同意方可进行。 此外,署名人过多还可能引发潜在的经济纷争。 若夫妻中有一方对此有所疑虑,建议在购房合同中同时列明双方姓名。 若仅在合同中列明一方姓名,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若离婚,未列入姓名的一方同样享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唯独一种情形除外,即按揭购房。 在此类交易中,合同上仅能列明一人姓名。 这主要是为了遵循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确保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房产证上的签名保持一致,从而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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