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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被抵押在银行了如何解除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为了保障购房者权益,开发商需按照计划逐步偿还抵押物欠贷,逐步实现房屋的销售。
首先将借款数额完全抵销,之后才进行房屋销售交易,确保出售的商品房处于无抵押状态。
2.在充分告知购房者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随后,由抵押人自行筹措资金,一次性提前偿还出卖房屋所对应的全部款项。
待房管部门完成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再办理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在此过程中,由于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故其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在买方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三方(即买方、开发商以及提供贷款的银行)共同商定,由买方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该笔款项专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商应付给银行的贷款本息。
银行据此开具证明,协助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若买方在购买房屋后,已经办理了部分购房款的按揭贷款,但在贷款未清偿完毕前,决定将房产再次转让。
那么,原买方在与次位买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可共同向银行提出办理转按揭手续的申请。
此外,如开发商故意隐瞒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售予他人,此举构成欺诈行为,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同时要求赔偿损失,且开发商须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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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