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定金没给看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购房者签署了购房协议并交付了定金之后,其是无法选择取消交易或申请退还定金的。
这是由于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可随意撤销。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所有经过公正、符合规范的合同,都会对签约各方产生法律强制性的束缚力。 作为个体,我们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绝对禁止擅自修改或解除已经达成的合同条款。 然而,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可以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开发商提出解除本认购书以及退还定金的请求。 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有义务解除本认购书并且全额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详细展示并解释未来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可能带来的相关合同风险。 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便无权以对合同内容理解不足为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同样地,若购房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亦有权单方面解除认购书。 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先前支付的定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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