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卖房欺诈退一赔三如何界定其法律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在商品房销售环节中出现的任何欺诈行为,都将面临着难以获得三倍赔偿的困境。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严格损害消费者权益。 由于法律明确赋予了购房者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赔偿损失等权利,同时还允许其向开发商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的主张。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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