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付有质量问题怎么处理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面临房屋质量问题且经过确认属于劣质产品时,您有权前往所购房产所在的地方主管,寻求其下属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专业帮助和支持。
在获得官方出具的明确房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凭证后,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地产开发公司无条件地退还您所付出的购房费用。 关于房屋具体质量问题的评估工作,您应该寻找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协助完成。 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您首先应该与地产商展开沟通研究,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局等相关政府机构进行申报,请求他们介入检测和备案以保障您的权益。 当您与卖家在质量问题上产生纠纷时,双方如果能达成合作意愿,可以共同聘请一家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若双方仍不能妥协,法官会从评估机构中指定一家作为最终评估单位。 人民法将会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需到法庭现场回应有关质询。 我们将会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客观。 值得关注的是,仅当房屋的承重结构或地产开发商无法如约交付房屋时,您才有权利启动退房程序。 如果买家发现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申诉,由开发公司承担房屋维修的责任直至验收合格能够顺利交付。 如果地产开发公司未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而阻碍了房屋交付,买家有权利终止合约并且要求退回全款。 假如您的房屋在约定的保修期限之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您有权找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修复; 但若是超出了该期限,便必须由您独立承担修缮事宜。 首先请您查看您的房屋质量保修期是否已过期。 若未过期,您可向当地质量检验检疫站提出投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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