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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办房产证如何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屋建筑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包括百分之三在内)之内,则以其实测建筑面积进行房屋款项结算;
若误差超过百分之三,买方享有决定是否撤销购买合同的权利,若买方坚持不撤销购买合同,且实际占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则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的建筑面积款项将由买方补充支付;
而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则由开发商负责承担,相应产权也归买方所有。
另一方面,假设实际占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的建筑面积款项将由开发商退还给买方,而误差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建筑面积款项则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应按照该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此类约定或者该约定不够明确,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若建筑面积误差比控制在百分之三(包含百分之三)以内,无论是套内建筑面积还是建筑面积,均需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予以结算。
在此情况下,卖方要求买方撤销合同不予支持;
其次,当建筑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可以提出撤销合同并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关利息的请求依法得到支持。
在买方选择继续执行合同时,若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则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百分之三)的部分建筑面积价款需要由买方按照原合同中的约定价格进行补充,而超额部分则须由卖方负责承担,相应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最后一种情况,即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百分之三)的部分建筑面积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应当由卖方返还给出卖人,而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建筑面积价款则需要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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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