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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菏泽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一房二卖”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条款,并要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
同时,买受人还可以提出关于损害赔偿的诉求,具体数额上限为其已付款项的双倍。
所谓的“一房二卖”现象,是指卖家通过先后或者同步签订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所特定的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家,也被视为房屋交易市场中的一种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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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0: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