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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预售合同哪里找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自与开发企业签署完房产销售契约之后,该契约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中两本由开发企业保留,一本用于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最后一本则交至购房者手中。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如需办理银行抵押贷款,购房者手持的那本契约必须被银行作为抵押物保存。
万一购房者遗失了其所持有的契约,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救:首先,若契约在未完成预售登记之前遗失,只需要将剩余的契约作废处理,并与开发企业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契约即可;
其次,若已完成预售登记但尚未启动银行抵押贷款程序时,购房者遗失了契约,此时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宣布原契约作废,并在公告发布满三个月后,携带报纸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先前所签订的那份契约,随后与开发企业重新签订一份新契约,再次前往进行预售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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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