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预售合同没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房屋买卖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此时购房合同发生遗失,您只需要将尚存的其他相关合同进行终止,并与业主协商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2.当下述情况发生时,即在完成预售登记程序,银行贷款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购房合同不慎缺失,按照法律规定,您需在当地的主流媒体上刊发有关合同作废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构办理所签订的原合同终止事宜,进而双方共同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一份新的合同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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