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子女购置房产需注意哪些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房产事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必须采用全额付款方式。 若该子女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且所购房产需以其名义进行注册登记,则无法选用贷款方案,只得采取全额购房途径,因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贷款仅适用于具备充分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成年人,而年满18周岁正是这一标准的硬约束。 2、不允许随意出售子女名下房产。 尽管父母有权为子女购置房产,却不可未经许可擅自卖出子女名下房产。 3、父母无权强迫子女交还房屋所有权。 尽管父母为购置房产提供了实质性的资金支持,但鉴于房产已登记在子女名下,若因赡养纠纷或其他特殊理由试图强行索回房产,这种可能性极小。 4、财产分割过程相对复杂棘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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