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购买商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常抱歉地告诉您,商铺贷款并不具备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其实际上属于商业房产贷款范畴,并非我们所熟知的个人住房贷款。
然而值得您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乃是雇主及员工所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专供他们购买、建筑、改造、大规模修理自住房屋之用,而非贷款购买商贾摊位的合法途径。 在购买商铺时,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购买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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