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开发商跑路,购房者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逾期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宇开发商撤销的局面,购买者有权诉诸于法律权威以督促其尽速履行约定的赔偿责任,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严格根据买方因延期交付楼房而所承受的真实经济损失,对卖方施加相关的违法违约惩罚。
若开发商的撤离行为已致使购买者所期待的房屋交易合同目标难以达到,那么购买者便可向法庭申请判定购房契约无效,并同时要求开发商就此承担折合其过错程度的补偿性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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