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个税房贷利息中的住房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中,住房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将按照每月1000元的固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仅能享有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机会。 若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可选择由其中一位承担该项费用的扣除义务,但具体扣除方式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 基于此,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购买住房时所产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该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 亦或选择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且必须确保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不变。 重要提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实行定额方式,即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如达成240个月的扣除期限后则无法继续享受上述附加扣除。 然而,若在这之后仍处于偿还贷款期间,只需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继续扣除。 此外,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诸多细节问题,个人所得税抵扣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赡养老人填写指定或约定分摊协议等方面的疑问,皆可随时与我取得联系,必定竭诚相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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