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了定金到期卖家要改合同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这一制度具有显著的担保功能,不仅对支付定金的一方构成约束力,同样也可限制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那么所交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须按照约定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例如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卖方因觉察到房价上涨而后悔不愿出售给买方,此时即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需依照定金罚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如果双方因定金返还问题产生纠纷,且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便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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