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解押都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解除房屋设定的抵押,通常需要以下六个步骤:
首先,购房人需要向负责发放房贷的银行提出提前偿还贷款的申请; 其次,购房者需在正式还款之前,将足额款项预存在该行发放的贷款银行卡内; 然后,在按照约定支付完所有欠款的第二天,购房者再次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结清贷款的相关手续; 接下来,由银行的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再者,购房者需前往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 最后,购房者需携带上述所有文件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房屋解押的全部流程。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双方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此外,对于因依法处置抵押房地产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抵押双方也应在处置行为生效之日起的30日内,前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