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子的时候需要交哪些费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新房交房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契税方面,若房屋性质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则按照4%的比例进行征收;而对于普通住宅来说,其征收比率规定为1.5%。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首次购置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的居民而言,契税享受特定优惠政策,税率仅为1%。 然而,由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收费情况还需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其次,住房维修基金也是交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商品房销售阶段,购房者与售房单位之间必须签订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的书面约定,并且购房者需要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支付维修基金。 此外,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之中。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以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大部分。 其中,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又称为专用基金,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专用基金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即当房屋发生转让时,账户内的剩余资金将自动转移至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手中。 第三项需要缴纳的费用是房屋产权登记费,该费用通常由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收取,其中住宅类别的收费标准为每套80元,非住宅类别的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另外,还有证照印花税,每本收费5元;以及工本费,每本收费10元。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可能收取以下几项费用: 1.房款尾款: 具体金额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 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计算得出; 3.装修变更费用: 根据业主与开发商达成的补充协议确定; 4.车位款: 对于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除非原购房合同已明确约定赠送车位),同时需注意车位具有产权属性;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 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得在交房时强制要求不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付费。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建议在装修完成之后再行缴纳此类费用,以免产生额外的服务费。 最后,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收取以下几项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 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 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或提前收取此项费用,更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交付房屋;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 部分物业公司可能会收取,但最高额度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5.其他增值服务项目周转金或服务费: 根据双方约定执行,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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