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天津购房所需遵循的基本规定包罗万象,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以家庭作为单位,需要验证名下是否存在住房物业,如具有天津地区户口且为“一个家庭”结构,包含父母和至少一位未成年子女,同时还需要经过资格审查,验明并未在其它城市或地区拥有住宅房地产;其次,对于名下仅拥有关于商品房的家庭(包括离婚的名下留有孩童的已婚者及处境同上的集体户口者),同样需要验明具备天津地区户口,但是除了天津滨海新区以外的其它天津行政区划内购入商品住宅的数量将被限制为两个,不得超额购买;再者,如果是名下无任何住房物业的成年人独自生活的天津居民、以及没有婚史和子女的离婚者,出则被限制购买一处天津市区不包括天津滨海新区的住宅;另外,另一类人群是非本市户口的市民,他们需要证明在过去的三年内拥有累计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并且证实已经缴纳完全,才能够在天津市区购买包含但不等于是天津滨海新区的房屋,同时数目上也会有限制;最后,无论是本地还是非本市户籍的公民若符合上述条件(满足在过去的三年内拥有累计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和的交纳和证明),便可以无限制地在天津滨海新区购买自己称心如意的房产。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条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 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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