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已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天还能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规定,若您在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尚未偿清贷款本息,那么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将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将房产确认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但并不依据贷款记录进行评价。 也就是,当您的首套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之后,才能有资格再次申请并利用公积金来进行购房交易。 否则的话,就必须转向商业贷款以解决剩下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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