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利将对方的姓名加入到房屋所有权证书中。
如果男方有意愿赋予你该项权力,他便可在购房之初即刻着手履行此程序。 如此一来,这所房屋便不仅仅是男方独自拥有的财产,更是属于你们二人共同所有。 然而,若男子采取贷款方式购得房产且尚未偿付完毕,则其暂时无法直接将你的姓名添加至产权证明之中。 若他仍然决意将你纳入产权证明,只须先行完成贷款偿还事宜,尔后进行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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