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买方:
在进行交易过程中,买方需亲自出席并携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关于卖方: 在履行相关义务时,卖方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房屋所有产权证书亲自前往办理。 若涉及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况,夫妻双方均应出席,同时需提交各自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房屋共有权证以及结婚证书等其他必备证明文件。 3.关于买方或卖方存在特殊状况无法亲自操作过户事宜: 如遇此种情形,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完成。 在此情况下,受托方需持有经公证机关公正的委托代理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本(并附有公证机关盖章确认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标记)、房屋所有产权证书等所需手续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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