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中介卖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不动产销售的委托过程中,常见的委托服务模式包括“全权委托”与“独家代理”两大类型。
其中,“全权委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将其所有的权利,包括议定交易条目、签署合约以及完成产权过户等全部事项授权给代理人执行。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往往会主张占用房主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力凭证,然而这样的处理方式对于出售房产的房主来说非常危险。 一旦买卖双方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中介有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对归还上述文档。 即便最终拿到了这些文件,也势必会引发许多无谓的时间和精力方面的消耗。 因此,房主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要格外谨慎。 另外,我们强烈建议房主在交易的关键环节,如签约等,都由交易双方以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协议的具体条款,并且在达成共识之后,共同在合同上进行签名确认。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每个环节的公平公正,最大程度地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的不必要麻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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