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缴纳的相关法规要求,有以下具体条款需要规定与遵守:
首先,建筑物的所有者,即业主,必须在所购房屋交房之前,完成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 然后,首次缴纳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选择自行将其存入特定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他们进行缴付。 对于那些选择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处理的业主来说,从接受到维修基金之日开始算起,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在30天内,把代表他们收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指定的专用账户里。
法律依据: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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