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购公房的税费怎样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本业务的基本收费形式是按照申请数量进行计算,每个申请的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整,此部分费用将由负责整个交易过程监管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收取。
(2)关于房屋出售价格方面,需按照一定比例交付的印花税为0.5%。 如果涉及到分期付款方式的房屋购置,需要按照整体购房总价的0.5%向税务机关报备。 该笔收费的结算基数是根据产权转移书中记载的实际金额来确定的。 (3)所有当事方还需另外缴纳房屋所有权证的印花税,共计5元。 (4)在计算实际购房金额时,会扣除非普通住房以外的项目所抽取的税后款项,再加上超出建设面积控制标准按照市场价购买的款项,所得总和的1%将会作为土地收益金,支付给相关税务机构。 (5)对于购买公有住房并超出政府规定建设面积范围支付市场价格的行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该房地产的实际购入价和政府定价中的0.75%为基础向税务部门支付相关税费,即此类交易的税费承担主体是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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