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已付购房款的一倍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销售交易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难以达成、购方无法获得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时,这位房地产业内人士有权请求解除这一合同、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损害赔偿金,并且还可要求售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经支付的购房价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之后,售卖方未能及时向消费者披露、告知相关事项,未经其授权擅自将该待售房屋再抵押给第三方,此举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合法性产生了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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