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庭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的诉讼,通常情况下将会在递交诉状后一个月内得以安排开庭审讯流程。
若该案件适用简化审理程序,那么通常会在三个月内便完成所有的案件审理环节;但若是采用普遍审理方式来解决,其期限将延长至六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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