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住房消费提取款项责任的相关事项阐述如下:
(1)购置自住性房产;( 2)对自有住房进行大规模的修复和重建; (3)自行建设的自有住房。 2.在销户情况下可以提取的款项包括: (1)离休或退休人员有权申请提款; (2)具备出境定居资格的申请者可申请提款; (3)完全失去劳动力、并且已结束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士(容缺项: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点要求); (4)逝世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提现处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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