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犯盗窃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监外执行犯盗窃罪怎么判 在缓刑期内再犯盗窃罪行的话,将会根据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之后将先前未尽的刑罚以及新罪所判之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应执行的刑罚。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缓刑并非是规避法律制裁的途径,对于那些再次触犯法律的罪犯,司法机构将会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监外执行犯罪能适用假释吗 在特殊情况下,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有权利申请假释,然而其前提必须是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罚期限达原判决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其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服刑时间需达到十三年以上; 最后,这些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和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监外执行犯没犯罪怎么判 监外执行,本质上并非一种单独存在的刑罚方式,而只是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刑罚执行环节而已。在监外执行期间,若再犯下新的罪行的,则必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定罪与量刑。在量刑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考虑到该罪犯之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及新罪的严重性这两方面的因素。若新罪应判处以有期徒刑为上限的严峻刑罚,那么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将会将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期合并考虑,按照我国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来确定其应该被执行的总刑期。此外,法院还需要仔细权衡事例中所涉及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其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表现状况等诸多因素。总而言之,任何关于此类事件的审判裁决,均须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每一起事例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缓刑期间再犯盗窃罪,将针对新罪独立审判,随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合并未执行完毕的原判刑罚与新判刑罚,确定最终执行刑。缓刑非逃避法律之捷径,对再犯者,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确保法律威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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