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假如企业自雇佣员工之日起过了一整年仍然未能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受雇于此的工人可依法请求企业支付双重工资作为赔偿。对于这一期间的计算,需从雇佣日期开始计算满一个自然月之后直至满一整年的上一天为止。若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在该企业供职摄影工作满一整年后而尚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的话,根据法定条文,该企业和工人之间将被视为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再者,倘若企业与工人之间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达成共识,企业在此基础上需要按工人在本企业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待遇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给予工人经济上的补偿。如果是企业家单方解除和结束劳动合同,其还需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双倍标准向工人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超出一年未能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将被认定为已订有无固定期限之劳动合同,此后该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坚决履行应尽义务; 同时,在从员工入职次月直至满一年整这期间内,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共计11个月份的双倍工资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企业在雇用劳动者之后的一年时间内未能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劳动者有权向企业请求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而如果满了一整年后仍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将会被视为已经建立起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面临劳动关系的解除或者终止时,企业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年限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并且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还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