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股权投资有什么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股权持有权的转让和股份转让;
2.书面形式下的股权转让与非书面形式下的股权转让; 3.立即生效的股权转让与预定时间内生效的股权转让; 4.涉及到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以及不涉及到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 5.有对价支付的股权转让与无对价支付的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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