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股权重复质押的风险有哪些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1.股权价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在股权设立质押期间,犹如股权发生了所有权转移,质权人承受了原本属于出质人的股权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贷情况不足造成的道德风险。这种情况主要指股权质押可能令企业投资者产生“二次融资”的动机,甚至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被恶意掏空。众所周知,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价值息息相关,为了确保股权价值的稳定,质权人需对公司进行持续的评估。
然而,对于尚未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其治理结构相对不够完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再加上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并非合同主体,质权人很难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跟踪了解和掌控,从而使得企业有机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将股权公司的资产掏空,进而使银行债权面临悬空的风险。
3.法律制度不健全带来的法律风险。例如,优先受偿权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当出质公司陷入破产境地时,股权质权人并不能像对待担保物那样,对出质股权享有别除权,原因在于公司破产后,其股权的价值几乎为零,其中所包含的如利润分配请求权、公司事务参与权等权利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