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股权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夫妻双方共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之情况下的股权分配问题,可采取如下解决方案:
若夫妻双方均有意愿继续保留所持有的股权,则应采用平分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 而当其中一方明确表示无意愿继续持有股权时,则可以考虑将股份作价作为对于退出股权一方的补偿。 其次,当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出资并与第三者共同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时,建议按照如下步骤处理: 若夫或妻双方均同意将相应股权直接转让予对方,则可顺利完成股权变更; 若仍需对股权价值进行量化,则可以参照上述方式,选择以作价补偿方式进行股权变动,在此过程中,股权不产生实质性的转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出资金额的比例并不代表对于夫妻共同所有权的明确约定,在实践操作中,夫妻之间的股权比例设定往往呈现灵活多变的特征,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形式确认某部分股权归属于某一方所有,否则这部分股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而默认夫妻各自享有一半的股权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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