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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时,股权应如何处理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夫妻齐心协力创业并成为公司的共同股东之际,针对各自所持有的股权分配问题,可通过平等友好的方式自主协商决议其处置方案,并在达成共识之后启动股权转让程序便可圆满解决。
若无法顺利协商解决的话,则有权利请求具备法律效力的法院进行裁定和判决。
而相反地,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默契和商量确定股权分配问题。
若协商过后决定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予未持有股份一方,那么则需取得其余大部分股东的过半数赞同;
若超过半数的股东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对该名股东的股权转让申请将受到限制,但是那些反对者必须以同样的条件购入拟转让的股权,否则将会被认为是默认了此次股权转让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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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