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
(一)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四))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积金的用途,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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