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低价回购股份合法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低价回购股份,是不合法的。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公司回购股份,即股东向其股份所在公司转让股份。而这样的公司回购股份行为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股份回购”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模式。《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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