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吊销是否等同于公司完成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不相等。
首先,注销是指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并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这是一个正式而有序的消亡过程。 相反,吊销则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拒不服从监管的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 其次,对于企业而言,注销是通过书面材料,并配合相关的文件、证件提交至登记机关,从而申请结束市场经济活动以及民事关系的注册行为; 而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机构依据违法事实,按照一整套包括立案、深入调查取证、严谨的案件审核、举行听证、下达处罚通知书、发布公告以及档案整理等严格的执法程序,以剥夺企业继续经营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后,注销之前,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 只有在完成注销手续以后,主体资格才会完全消失。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