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营业执照不用了会自动注销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工商税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个人营业执照不再使用,则必须依法予以注销处理。
若营业执照长期未获注销,将会对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营业执照未注销将使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面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非正常黑名单"的风险; 其次,若营业执照连续一年未经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自动注销该营业执照,且责任人将被列为非正常黑名单。 此外,该责任人未来三年之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最后,被吊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黑名单",导致其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无法再次以自身名义注册新公司,并且将留下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的历史污点,包括维持七年的负面影响,以及受到相应罚款处罚。 凡欲注销个人营业执照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如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在完成上述材料整理后,申请人可向公司注册机构递交注销申请,同时公司需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进行全盘清算。 完成上述步骤后,申请人可向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在对公司进行清查完毕后,将出具针对该公司的注销意见书。 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申请人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在此期间,其应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 最终经审查,若无其他单位对此次注销提出异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开始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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