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步入上市活动之必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考量因素:
首先,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且始终保持其合法存在状态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自此类公司正式创立以来,其运营历史需要保持在三年及以上; 再次,要求发行股票的企业在过去的三年中,其主要业务范围以及首席执行官、高层管理团队等关键职位均未出现大幅度变动,实际掌控者也不得有所变更; 最后,除此之外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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