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骑电动车出了事是不是全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16周岁以下的人群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12周岁以下的孩子是严禁驾驶电动车的。
所以,未满16周岁就驾驶电动车上路,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发生事故的时候,不能简单地就认定未成年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是未成年人自身存在过错,像是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那么他们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这个未成年人可能就不需要承担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 同时,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有着监管的责任。 要是因为监护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监管义务,使得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从而发生了事故,那么监护人可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出事故时,责任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来判断责任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14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与小李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争议点在于此次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是小朱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担责,还是小李存在过错担责,亦或是小朱监护人担责。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自身过错行为,那么小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若事故是因小李的过错导致,比如闯红灯、超速等,那么小朱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若小朱监护人未履行好监管义务,致使小朱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监护人可能需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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