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多久去交警队定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10天之内,交警部门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过,如果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么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的5天内,交警部门才应当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里有特殊情况,要是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还可以将时间延长5天。 比如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了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10天内,就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有不同意见,那么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那一天起的3天内,申请进行复核。 总而言之,为了能让定责流程顺利地进行下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一定要尽快报案并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相关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伤鉴定。15天后鉴定结论确定,但交警部门未在规定的5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小朱对此不满,认为交警部门拖延,小李则觉得正常,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还考虑申请复核。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涉及检验、鉴定的,应在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天内制作认定书,交警部门未按时制作存在程序瑕疵。 2、若小朱对认定书结果不满,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核,以维护自身权益,保障定责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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