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可以取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如果还没对车辆展开检验、鉴定这类程序,并且事故处理部门已经把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都做完,也不存在扣押车辆的法定情形,那这个时候就可以把车给取走。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五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得通知当事人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被扣押的其他物品。 要是车辆被扣押是因为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以此来确定事故责任等法定的情形,等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好了之后,就应该立刻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 要是当事人对扣押车辆这件事有不同的意见或者想法,那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提出相关诉求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未对车辆检验、鉴定,事故处理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且无扣押法定情形,但小李的车仍被扣押。小朱认为应放车,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若未进行车辆检验、鉴定程序,且相关工作完成又无扣押法定情形,车辆应被放行,交通管理部门继续扣押小李车辆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若小李对扣押车辆有异议,可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相关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放行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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